劃龍舟是陳維強過去十幾年的愛好,而這一次卻成了他死亡原因的一部分。
陳維強今年28歲,是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南通鎮洲頭村人。6月7日晚,他和鎮里10個村民一起相約在鎮里的內河劃龍舟。沒想到,當晚遇到連接內河和烏龍江的陳厝水閘開閘預泄洪。
【資料圖】
死者陳維強。(家屬供圖)
突來的預泄洪水將龍舟“吸”向水閘,撞到石橋墩后斷裂。11名村民從龍舟上掉落。落水者陸續爬上水岸后點名才發現,陳維強不見了,他已經從內河被沖向烏龍江。3天后,陳維強的遺體在下游江邊被找到。
家屬認為,當天水閘放水前水上人員并未提前接到通知,相關工作人員也沒有在水閘附近河道發出警報,導致悲劇發生。
南通鎮陳厝水閘相關負責人8月7日對澎湃新聞稱,當天有雷雨天氣,劃龍舟人員未提前報備私自下水,當晚工作人員收到指令,在水閘管理范圍內確定安全后放水,已經盡了職責,上下游河道沒辦法做到沿岸警報通知,造成的后果應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回顧當晚的驚險時刻,不少參與劃龍舟的村民感到后怕。其中一名村民直言,對很多在江邊長大的村民而言,劃龍舟是一種“癮”,一到端午節前后,聽到鑼鼓一敲就想下水,這次之后真的要“戒了”。
不少參與當晚龍舟活動的村民指認橋墩處為落水地。本文圖片除特殊備注外,均來自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 圖
預泄洪水突來,11人劃龍舟時落水
黃鵬(化名)是當天掉落水中的劃龍舟村民之一。回顧當晚的遭遇,他至今仍心有余悸。
黃鵬說,6月7日晚上7時左右,總共有13名周邊村民齊聚砂之船(福州)超級奧萊中心附近的內河旁,相約一起劃龍舟。在劃槳的過程中2人有事離開,剩下11人。
黃鵬說,江口特大橋G70高速橋下、奧萊中心附近內河旁,有一條常年拴在岸邊的龍舟,之前歸屬于陳厝衛星自然村。龍舟長約24米,寬約1米,可以容納32名劃手。在事發前幾周的時間里,每天晚上7時,都會有十幾二十名村民不約而同來到龍舟處集合,進行一兩個小時的訓練后再離開。
“我們劃龍舟只是愛好。”黃鵬說,事發前他并不認識陳維強,村民們聚在一起劃龍舟訓練,并不是為了參加比賽,只是大家都喜歡劃龍舟的氛圍,一起劃水、一起喊口號,“鑼鼓聲一響,就坐不住了。”
當天晚上,他們從拴龍舟的點向南往衛星村方向劃,之后再調頭往北行駛。“中間有下雨,下了一陣之后雨停了。”黃鵬說,到了旗山大橋橋墩處,他們準備調頭。沒想到,剛調頭到一半位置,龍舟被一股急流“吸走”,直接撞向橋墩后斷成兩截。龍舟上的劃手們來不及反應,紛紛掉落水中,卷入急流。他們后來才知道,急流來自前方的水閘泄洪。
旗山大橋下的內河邊,有不少人正在垂釣。事發當晚,不少落水者握著鐵橋欄桿逃過一劫。
另一位參加當晚劃龍舟活動的村民吳康(化名)也對澎湃新聞表示,他們在龍舟調頭時遭遇到了急流,龍舟被撞毀后落水。“雖然大家都會游泳,但是水實在太急了。”吳康說,他費盡所有力氣游到了岸邊,腿部、手臂多處撞傷。其他落水者也受到水流沖擊,有人試圖往岸邊游,有人試圖抓住水閘前的鐵橋欄桿,有的被卷入到水閘口處。
村民王宸(化名)被水流卷到水閘口,抓住水閘一邊的鐵欄桿后才艱難上岸。他說:“那時真感覺自己馬上要死了,之后的幾天里,都沒有睡好覺。”
陳厝水閘負責人潘心陽向澎湃新聞表示,當天晚上南通鎮境內下了一場持續一個多小時的強降雨,鎮防汛指揮部根據縣防汛指揮部6月7日《關于做好強對流和暴雨天氣防范工作的通知》,結合當晚實際情況,下達了陳厝水閘進行河道水位預泄的指令。工作人員檢查完水閘管理范圍,確定安全后開閘放水。
陳厝水閘
一村民被沖走三天后,遺體在江邊被發現
落水者陸續上岸后,大家開始點名,發現少了一個:陳維強。很快,陳維強家屬、派出所民警、南通鎮干部陸續到達現場,同時也將水閘關閉。
陳維強的父親陳宗山介紹,當晚他們一行人在水閘外、烏龍江邊,都沒看到兒子。之后的十幾天時間,他們家人專門雇了三四條搜救船和漁船,在烏龍江周邊搜尋,一直沒有消息。
陳維強父親陳宗山站在水閘前,唏噓不已。
直到6月27日,陳宗山接到蓋山鎮派出所的通知,去辨認陳維強遺體。福州肺科醫院《太平間遺體交接單》顯示,陳維強在倉山區中亭村江邊被找到,遺體已是“高腐”狀態。
陳維強的遺體是在事發三天后被發現的。
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蓋山鎮派出所開出的《非正常死亡證明》顯示,陳維強遺體系6月10日在倉山區蓋山鎮中亭村中亭渡口被發現,死因系“落水死亡”。未發現可確定刑事案件的依據。
陳維強的死亡證明
陳維強的母親張光容介紹,兒子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學游泳,十來歲就開始劃龍舟。過去十幾年,龍舟一直是他的愛好。
胡尚(化名)是陳維強的朋友,同樣也是劃龍舟愛好者。“我們兩個都一起劃了十幾年的龍舟了。”胡尚說,福州烏龍江、閩江的風浪較大,而在內河劃龍舟,安全程度比較高,于是成為龍舟愛好者的訓練地,因為“水位、水流都比較平穩”。一個選擇奧萊中心旁邊內河的原因是,奧萊中心的燈可以照到內河,相對來說視野比其他地方好一些。
胡尚解釋,龍舟活動劃手掉落水中時常發生,所以劃手必須是會游泳的。陳維強的水性很好,有一次在閩江口游泳,距離很遠,他也可以直接游到對岸,“沒想到會出這種事,太遺憾了。”
幾位事發當晚掉落水中的龍舟劃手均表示,在開閘放水前,他們并沒有收到警報通知。陳維強家屬認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據此,水閘管理方應該對此事故承擔責任。
水閘管理方:系未經批準私自下水,沒辦法巡河警報
陳厝水閘負責人潘心陽向澎湃新聞提供的情況反饋材料稱:該事件在6月7日(屬汛期內)晚上7點左右發生。一艘陳厝村衛星自然村龍舟未向鎮政府進行報備,私自下水開展劃龍舟活動。當晚雷雨交加期間因不適合劃船,劃手未及時上岸避險,直接停靠在陳厝奧萊高速橋下河道躲雨,(距離陳厝水閘閘口530米左右)被突來預泄河水卷入河道,造成1人失蹤(后確認死亡)。
家屬收到的事故情況反饋(受訪者供圖)。
南通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6月5日閩侯縣召開了專題會,并發布了2023年端午節期間民間自發組織開展龍舟等水上活動安全工作方案,明確龍舟活動時間:6月18日至6月22日,鄉鎮(街道)必須控制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組織龍舟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擅自提前或者推遲開展龍舟活動。
該負責人表示,之前一些地方曾經出現過龍舟活動事故,所以縣里一直很重視龍舟活動的安全問題,對于人員安全、水上救生、應急醫療救護都進行了相關規定。
陳厝水閘負責人潘心陽介紹,當時他并不在水閘站上,是兩名工作人員值班。當天晚上氣象臺發布了暴雨黃色預警,雨下得很大,雷雨交加,內河水位漲得很快,按照要求先將內河的水騰到外河烏龍江江中,所以他就下指令開閘放水。
潘心陽說,當天晚上村民屬于未報備劃龍舟,他和工作人員確實都不知道內河上有人在進行龍舟訓練,知道的話,不可能開閘,“十幾條生命在上面。”
幾位受訪的龍舟劃手則表示,當晚確實沒有報備,但過去這些年他們都在內河劃龍舟,只聽說龍舟賽要報備,沒聽說訓練要報備。在事發前一兩周,這個河道也一直有人在劃龍舟,也無人制止過。
對于開閘放水時龍舟所在位置,雙方的說法不一。鎮政府稱事發時龍舟離水閘530米左右,而龍舟劃手們則指認位置在旗山大橋橋下,此處離陳厝水閘約為250米左右。
對于開閘放水的標準,潘心陽說,并沒有統一標準,“要根據我們境內低洼地帶進行調度”“汛期極端天氣開閘放水都很正常”。
對于家屬提到的水閘管理方沒有提前給河道上下游發布警報的質疑,潘心陽說,按照設計方案,他們只要保證在水閘管理范圍沒有船只、沒有其他人身安全情況,就可以開閘,這里面的“管理范圍”,也就是水閘周邊。他稱,自從他接手陳厝水閘以來,就沒有過警報設備,南通30多公里的河道,讓工作人員到上下游巡河不可能做到。
南通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鎮里面對于事故的發生表示遺憾,對死者家屬表示慰問。每個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對自己的生命保障負責。事故發生后,鎮里一方面加強河道沿線巡查,禁止非規定時間開展龍舟活動。在開展龍舟活動前,要求各村嚴格報備船只下水情況、船員聯系方式等,并要求配備救生衣、購買保險。活動展開當天派出所也會安排警力保障參與活動人員及觀看活動群眾的安全。如遭遇極端天氣,及時叫停活動,提醒人員上岸。